Thursday, April 10, 2008

book review

我虽然花了很多时间找《孔乙己》,不过出来的总是英文或是繁体字的版本。所以在这里就翻译英文的版本。我觉得鲁迅的《狂人日记》比《孔乙己》有趣得多。因为那个狂人其实一点也不“狂”,他的道理对当时的中国社会其实相当正确。人们认为他狂,那是因为当时人们的无知。可是《狂人日记》比《孔乙己》难翻译,所以我选《孔乙己》写读后感。即使如此,翻译起来仍然很难,因为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将作者原本的意思表达出来。

选《孔乙己》的原因来源于我对中国文学的兴趣。高中的时候喜欢中国著名作品,只是那时还不懂中文,只能读越南语版。这样或许体验不到《孔乙己》内涵和美丽。现在有机会将这个愿望实现,真的很高兴。

我最喜欢的作品是《红楼梦》。初中看过‘红楼梦’电视剧, 很喜欢。我想《红楼梦》原文应该非常有趣。也期盼着能将它看懂。可是《红楼梦》里用的语言,比起‘孔乙己’来说将非常难懂。我的汉语真的还路漫漫其修远。

《孔乙己》

鲁镇的酒店的格局,是和别处不同的: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,柜台里面预备着热水,可以随时温酒。做工的人每每花四文铜钱,买一碗酒。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,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,靠柜外站着,热热的喝了休息;倘肯多花一文,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,或者茴香豆,做下酒物了,如果出到十几文,那就能买一样荤菜。但这些顾客,多是短衣帮,大抵没有这样阔绰。只有穿长衫的,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,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。

我从十二岁起,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。掌柜说,样子太傻,怕候不了长衫主顾,就在外面做点事。外面的短衣主顾,虽然容易说话,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。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壶子里舀出,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,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,然后放心:在这严重监督之下,羼水也很为难。所以过了几天,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。幸亏荐头的情面大,辞退不得,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。

我从址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,专管我的职务。虽然没有什么失职,但总觉有些单调,有些无聊。掌柜是一副凶脸孔,主顾也没有好声气,教人活泼不得;只有孔乙己到店,才可以笑几声,所以我到今天还记得。

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。他高高的,青白脸色。皱纹时间常有些伤痕;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。穿的虽然是长衫,可是又破又脏,似乎十多年没有,也没有洗。他对人说话,总是满口之乎者也,教人半懂不懂的。因为他姓孔,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‘上大人孔乙己’这半懂不懂的话里,替他取一个绰号,叫作孔乙己。孔乙己一到店,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,有的叫道,‘孔乙己,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!’他不回笑,对柜里说:‘温两碗酒。’便排出九文大钱。他们又故意的高声说:‘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!’ 孔乙己说:‘你怎么这佯凭空污人清白……’

‘什么清白?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,吊着打。’

孔乙己便涨红了脸,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,争辩道:‘窃书不能算偷……窃书……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’

接连便是难懂的话,什么‘君子固穷’,什么者乎之类,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。

听人家背地里谈论,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,但终于没有进学,又不会营生。幸而写得一笔好字, 便替人家钞书,换一碗饭吃。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,便是好喝懒。坐不到几天,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,一齐失踪。如是几次,叫他钞书的人没有了。孔乙己没有法,便偶然做些偷窃的事。但他在我们店里,品行却比人都好,就是从不拖欠;虽然间或没现钱,时记在粉板上,但不出一月,定然还清,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。

孔乙己喝过半碗酒,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,旁人便又问道:孔乙己,你当真认识字么?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,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,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?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,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,嘴里说些话;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,一些不懂了。在这时候,众人也都哄笑起来: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

在这些时候,我可以附和着笑,掌柜是决不责备的。而掌柜见了孔乙己,也每每这佯问他,引人发笑。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,便只好向孩子说话。有一回对我说道,‘你读过书吗?’我略点一点头。他说:‘读过书,……我便考你一考。茴香豆的茴字,怎么写的?’我想,讨饭一样的人,也配考我么?便回过脸去,不再理会。孔乙己等许久,很恳切的说道:‘不能写?……我教给你,记着!这些字应该记着。将来做掌柜的时候,写帐要用。’我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,而我们掌柜也不将茴香豆上帐;又好笑,又不耐烦,懒懒答他道:‘谁要你教,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?’ 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,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,点头说:对呀对呀!……回字有四样写法,你知道么?’我愈不耐烦了,努着嘴走远。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,想在柜上写字,见我毫不热心,便又叹一口气,显出极惋惜的样子

有几回,邻舍孩子听得笑声,也赶热闹,围住了孔乙己。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,一人一颗。孩子吃完豆,仍然不散,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,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,弯腰下去说道,不多了,我已经不多了。直起身又看一看豆,自己摇头说,不多不多!多乎哉?不多也。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。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,可是没有他,别人也便这么过

有一天,大药是中秋前的两三天,掌柜正在慢慢的结帐,突然说:‘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。还欠十九个钱呢!’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。一个喝酒的人说道:‘他怎么会来?……他打折了腿。’掌柜说:‘哦’

他总仍旧是偷。这一回,是自己发昏,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。他家的东西,偷得的么?

后来怎么样?

怎么样?先写服辩,后来是打,打了大半夜,再打 折了腿。

后来呢?

后来打拆了腿了。

打折了怎样呢?

怎样……谁晓得?许是死了。掌柜也不再问,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

中秋过后,秋风是一天比一天凉,看看将近初冬;我整天的靠着火,也须穿上棉袄了。一天的下半天,没有一个顾客,我正合了眼坐着。突然间听得一个声音:‘温一碗酒。’这声音虽然极低,却很耳熟,看时又全没有人。站起来向外一望,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。他脸上黑尔瘦,已经不成样子;穿一件破夹袄;看了我说着:‘温一碗酒。’掌柜一面说:‘孔乙己么?你还欠十九个块钱呢!’ 孔乙己答着:‘这……下回还清罢。这一回是现钱,酒要好。’掌柜仍然同并常一样,笑这对他说,‘孔乙己,你又偷了东西了!’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辨,单说了一句‘不要取笑!’

他的眼色,很象恳求掌柜,不要再提。址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,便和掌柜都笑了。我温了酒,放在门槛上。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,放在我手里,见他满手时泥,原来他用这手走来的。不一会儿,他喝完酒,便又在旁人的说笑中,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。

白址以后,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。到了年关,掌柜取下粉板说:‘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!’到中秋可是没有说,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。

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,大药孔乙己的确死了。

孔乙己死了之后也没有人关心和提起他的名字,竟然他们只是猜想孔乙己死了,因为他不到咸亨酒店来喝酒;要是孔乙己不死,去了别处,不会有人关心!这难道不是人间最可悲的事吗?“他还欠十九个钱’……他的生命代表着当时社会其他同样不成功的读书人,除了看书无路可走,所以被人瞧不起, 对他一点也不公平!但在这佯的社会,只有金钱和名利被人看得起。否则,就是一生无名。真是无奈啊……